關於房角石

基督教房角石浸信會教會歷史

        2002年7月,美國宣教士賀明恩牧師和賀美華師母帶著目標--建立一個浸信會教會,搬到了高雄市左營區。靠著  神的幫助和帶領,以及羅英瑟姐妹和其他(鳳山)自由浸禮會會員的幫忙,他們開始在他家附近的公園和家裡的一樓舉辦每週的兒童聖經班。這住家是一棟樓透天的房子,租在博愛四路150號,正位於高雄最快速發展的地區。
        在與社區互動來往,並發了幾千份的邀請函及福音單張後,2002年9月9日,房角石教堂舉行了第一次的主日崇拜。當時只有9個人參加聚會。每個星期日早上在一樓舉行主日崇拜,而平時牧師和他的家人就住在樓上。星期日晚上則有英文崇拜和聖經英文會話班,牧師教導聖經並認識新人。顏金春姐妹是第一位參加英文聚會的人。兒童聖經班則在每週五下午舉行。2003年7月,一樓已不足以容納主日崇拜聚會逐漸增加的人數,為了有更多的座位,崇拜的會堂搬到教堂二樓,一樓則做為托兒室和牧師的辦公室。
        藉由清楚教導  神的話,會眾們更了解聖經關於地方教會的教導。2005年4月17日,會眾舉行組織會議,成立自己為一獨立浸信教會,命名為「基督教房角石浸信會」。共有22個人投票接受教會的規章和信仰告白。然後每個人在教會聖約上簽名,成為教會的初創會員。最後教會投票接受牧師為第一位牧師,並投票選出第一屆的執事(們)和教會的其他行政同工。
       這期間教會周邊的左營地區蓬勃發展。2005年10號高速公路完工,教會附近的新大樓如雨後春筍般四處林立。2007年台灣高鐵(THSR)和高雄捷運(KMRT)也開始在離教會僅幾條街之處設立新站。因教會地點目標明顯,在主日崇拜和其他聚會中常有訪客出現。教會繼續經歷  神的祝福,人們信主、受浸並加入教會。
        到了2007年,教會每週聚會的平均人數約70人。那時教會已使用到三樓的空間,所以牧師搬到附近的公寓。我們開始禱告,求  神給我們大一點的聚會場所,  神以奇妙的方式回應我們的禱告。那時隔壁的房子剛好要出租。那是一棟5層樓的三角窗建築,有大的地下室,整體空間是之前的兩倍大,二樓的會堂可以坐超過100個人。教會就全體動員打掃房子以預備使用。2009年3月29日我們在目前的位置--博愛四路152號舉行第一次的主日崇拜。
        自從教會成立以來,各方面的事工逐漸地進步。這些事工包括兒童主日學、成人主日學、兒童崇拜、青少年團契、週中禱告會、姐妹查經班和教會詩班。此外,還有聖誕節和其他的特別宣教事工。教會每年也有青少年夏令營、冬令營和暑期兒童聖經班。教會現在支持7位(個)國內外的宣教士和福音機構,使我們的服事得以擴展到世界各地。
        在房角石浸信會成長的歷程中,  神給我們很多敬虔的牧師、宣教士和同工(們)來幫助我們會眾的屬靈需要。2006年新加坡的宣教士王彩燕姐妹加入教會的服事,她在許多不同的事工上幫忙訓練帶領,包括兒童事工、教會詩班和姐妹查經,直到2015年返回新加坡。2006年至2008年也有衛泰德傳道和衛哈拿師母(Tad and Hanna Wychopen)幫助我們的青少年,在他們的帶領下青少年團契迅速地成長。同時間牧師和師母(Pat and Mary Delancy)也在這裡服事兩年,與我們一起同工。其他幫助我們教會服事的還有Yoh Shirato牧師、David and Shirley Marsteller牧師和師母、洪聖斐傳道、牧師和師母、許藝馨弟兄、林馬可牧師、牧師和師母等。    神真的使用這些敬虔的領導者和同工(們)來祝福我們。
        在我們慶祝教會創會10週年的時候,房角石浸信會正站在一個十字路口上,我們不能待在目前的地方太久了,求  神在左營地區給我們一個合適的房子,或租或買,好讓我們無論在彼此服事或對失喪者的服事上,都能繼續並增長。因為   神過去一直祝福和帶領我們,所以我們相信並期待下一步的帶領。求   神幫助我們忠實地完成給教會的目標:為榮耀   神而建立基督的身體(教會),為在基督裡   神的救恩而作見證。



基督教房角石浸信會聖約

         吾等因信救主耶穌基督得以重生而受浸者,奉   神的呼召在當地教同心合意地服事祂,特此慎重又歡喜的設立本聖約。

我們立志
  • 要每天按照聖靈的能力和帶領過生活。
  • 要誠心地常常查考聖經,以在個人、家庭和教會的生活上得到   神的指導。
  • 要拯救基督所愛之失喪人。
  • 要熱心的在信心、盼望和仁愛上建立基督的身子。
  • 要善用   神為教會賜給個人的恩賜。


我們立志
  • 要把「老我」的想法、言語和行為漸進的脫去而穿上「基督生命」的樣式。
  • 要凡事榮耀   神並奉耶穌基督的名行事。
  • 要不用基督徒的自由去絆跌傷害其他弟兄姊妹。
  • 要在我們彼此的互動中承認聖經為最高之權柄。


我們也立志
  • 要看重當地教會為我們生活的必要部分。
  • 要為本教會的領䄂祈禱,鼓勵他們,並順服他們正確的權柄。
  • 要參加聚會,除了在   神旨意下有不可抗拒的原因。
  • 要按照   神的供給使用我的十分之一和奉獻支持教會。
  • 要維護教會公開的見證。
  • 要盡所能傳福音和教導信徒以增進教會的使命。

我們歡喜立此聖約,並且謙卑地倚靠   神的靈給我們能力成就此約。